萝北县人民法院开展暖春护农普法宣传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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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春作首,万事行为先。春风送暖、万物复苏,正是春耕好时节,为提升农民群众及农资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保障春耕备播顺利进行。近日,萝北县人民法院从护农、助农、惠农入手,启动“暖春护农”模式,通过涉农法治宣传护航春耕备播。

法院干警走街串巷、进入沿街商铺向往来群众宣传《民法典》《法律援助法》《种子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知识,与群众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就目前面临的备耕生产物资购买、农资交易、土地承包、法律纠纷等问题,从专业法律角度提供了详细解答和建议,呼吁农民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

在宣传过程中,法院干警用专业知识结合相应案例向过往群众讲述在备春耕的同时如何保护自身安全,避免侵权事件的发生,尤其是提醒农民群众在春耕时期注意避免农用车交通安全隐患,如禁止用农用车违法载人、禁止酒后驾驶农用车等违法现象。

此次活动共发放普法宣传单余份,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

下一步,萝北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延伸司法服务,持续利用专业优势,走进乡村、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多层次、全方位的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优质的法治服务为县域农业经济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编辑

民庭

一审

尹爱红

二审

闫君

三审

徐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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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萝北县人民法院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原标题:《萝北县人民法院开展“暖春护农”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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