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79名,1月

中共秦皇岛市委组织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秦皇岛市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进行。

二、信息发布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qhd.gov.cn”通知公告栏目、“秦皇岛市人事考试网ksbm.qhdrsj.gov.cn”发布公告。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笔试通知、资格复审通知、面试通知、体检通知等),将通过“秦皇岛市人事考试网”发布。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12月30日至年12月30日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6.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户籍以年12月30日(含)前户口所在地为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高校毕业生”应聘人员不受户籍要求限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视为具有其服务地户籍;应聘人员的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具有秦皇岛市常驻户籍的,可视为具有其对应户籍。

7.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取得国(境)外学位的应聘人员,需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毕业学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受同等待遇。

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

8.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年12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9.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秦皇岛市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执行。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招聘岗位中“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招聘岗位中“八类人员”包括以下人员: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具有秦皇岛市户籍,年当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其中报考岗位所属县区与服务地一致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可放宽至年及以后参加本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年及其以后,秦皇岛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后应征入伍、退役安置地为秦皇岛市的退役士兵。

(3)“公益性岗位人员”是指:具有秦皇岛市户籍,参加秦皇岛市范围内“公益性岗位”累计满2年(截止年12月)的人员。

(4)“残疾人员”是指:具有秦皇岛市户籍,持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的人员。

(5)“驻秦部队随军家属”是指:具有秦皇岛市户籍,经军队师(旅)级及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随军手续的驻秦部队现役军人配偶。

(6)“服务冬奥志愿者”是指:具有秦皇岛市户籍,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服务北京冬奥会或北京冬残奥会的志愿者。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人员”“残疾人员”、“驻秦部队随军家属”和“服务冬奥志愿者”的名单由相关主管部门提供。

3.此次昌黎县其他乡镇人民政府、昌黎县乡镇卫生院和青龙满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采取“打捆组团”方式,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聘用人员,根据综合考试成绩,按同一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指标分解表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4.通过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且符合条件人员可享受《秦皇岛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秦政发〔〕40号)相关政策。

5.报考非定向招聘“八类人员”岗位的“八类人员”资格确认。“八类人员”应聘人员报考除定向招聘“八类人员”以外岗位的,经资格审核(审核所需材料见附件5)、公示无异议,可享受笔试总成绩加5分政策(笔试总成绩满分为分)。审核材料拍摄为照片格式或扫描成PDF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个人姓名、报名号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年1月13日24时前打包发送(文件命名格式为:加分+姓名)至电子邮箱:qhdrsjsy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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