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无症状感染者行

集贤微言

7月22日以来,大连市新增多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蔡某某,在大连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进行排查的过程中,核酸检测阳性,定为“无症状感染者”。蔡某某,男,48岁,住址:鹤岗市萝北县延军农场。

为寻找该人员的密切接触者,现将其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7月18日14时50分乘坐火车(大连北站——佳木斯),车次k,车厢号12,坐于车门附近第1排。

7月19日乘坐11时40分客车(车牌号黑R),由佳木斯至宝泉岭,坐在第4排(同乘人员19人);14时20分乘坐出租车由宝泉岭至延军农场(同乘人员3人);15时05分回到延军家中;17时到邻居家吃饭(接触人员2人)。

7月20日8时到邻居家(接触人员1人);11时10分坐私家车到萝北县东旭牛肉馆聚餐(接触人员3人);17时30分在延军小泉居饭店聚餐(接触人员4人);19时走访朋友(接触人员3人)。

7月21日8时去邻居家;10时05分回家;11时10分再次去邻居家;12时10分出门与邻居在门口聊天至16时回家;18时05分与邻居共同前往附近食杂店购物。(共接触邻居及其他人员4人)

7月22日9时到邻居家(接触人员1人);10时乘朋友私家车去萝北北三道街羊肉铺聚餐(接触人员3人);13时10分在萝北公园门口打车回延军农场自己家中(接触人员2人);16时乘坐出租车至延军出租车站点(接触人员5人);16时30分乘坐出租车到萝北县凤翔镇熏酱小酒馆就餐(接触人员5人);18时15分返回萝北电影院后身大骨棒饭店就餐(接触人员3人)。

7月23日7时20分出门遇到熟人后回家(接触1人)。11时在邻居家吃饭(接触人员1人),11时30分回家。

现在我县范围内紧急寻找与蔡某某在相同时间、相同地点有共同活动史和轨迹的返集人员。如有相同的行动轨迹,请做好自我防护,暂不要外出,第一时间向社区或乡镇报告,配合辖区做好调查和管控工作。

(联系人:陶淑霞)

同时提示广大居民:

一、请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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