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口普查数据看鹤岗市十年间人口发展变化

人口问题事关国计民生、事关长远发展,是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核心要素,年全市开展了鹤岗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这次普查摸清了全市人口总量及变动趋势,也摸清了人口结构和分布的最新变化,为全市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信息支撑。

一、十年间人口发展基本情况

(一)常住人口总量减少,减少幅度低于全省及三煤城

全市常住人口为89.1万人,与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减少16.7万人,下降15.81%,高于全省1.06个百分点,增幅在全省排名第四位;常住人口总量在全省所占比重由六人普的2.76%提高到2.80%,提高了0.04个百分点,人口总量在全省各地市排名移至第十位,前移一位。

与其他三个煤城相比,鹤岗市常住人口在总量上缩短了与鸡西和双鸭山的差距,高于七台河的趋势进一步扩大。常住人口高于七台河20.2万人,分别低于鸡西和双鸭山61.6和31.8万人。与六人普相比,常住人口总量增长速度分别高于鸡西、双鸭山和七台河3.53个、1.54个和9.27个百分点,十年平均增速分别高于鸡西、双鸭山和七台河0.42个、0.18个和1.14个百分点,增速位于四煤城第一位。

(二)县区常住人口总量呈“两增六降”发展态势

全市共有两县六区,从市区上看,近几年来由于全市加大城市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等原因,人口呈现出向南迁移的发展态势,南山区、兴安区人口均出现了正增长,南山区12.0万人,增长0.52%;兴安区9.9万人,增长2.03%。下降的区有:兴山区2.1万人,下降52.85%;东山区9.6万人,下降36.94%;向阳区7.3万人,下降34.30%;工农区13.7万人,下降2.45%。从两县看,绥滨县13.9万人,下降19.69%;萝北县20.6万人,下降6.39%;两县常住人口减少的原因是居住在农村的人农闲季节到城市或外乡做临时工作,年轻人多选择到外地求学、工作,而父母基本都是跟着子女走,在这种“一带二”模式下,加速了人口外流。

(三)家庭户人口为主体,人口规模小型化

受人口总量减少,人口流动日趋频繁,住房条件改善以及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的影响,家庭户规模逐渐小型化。全市共有家庭户39.6万户,集体户2.2万户;家庭户人口81.6万人,集体户人口7.5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2.06人,比六人普减少0.55人,比全省少0.16人,比全国少0.56人。

(四)人口性别比与新生儿性别比日趋平衡

党的十八大以后,随着“单独二孩”“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实施,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生育观念的转变,全市人口性别比与新生儿性别比日趋平衡。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44.6万人,占50.02%;女性44.5万人,占49.98%。性别比(以女性为,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六人普的.85降为.06,比全省低0.29,比全国低5.01;新生儿性别比(以女性为,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六人普的.90降为.61,比全省低2.57,比全国低7.69。

(五)人口素质稳步提升,教育结构正向合理化发展

十年来,全市持续加大教育投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等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人口素质不断提高,大学和高中文化程度显著提升。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0.8万人上升至1.4万人;高中程度的由1.66万人上升至1.68万人;初中程度的由4.7万人下降至4.4万人;小学程度的由2.1万人下降至2.0万人。文盲率由3.08%下降至2.09%,下降0.99个百分点。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27年上升至9.87年。

(六)城乡结构持续优化,城镇化进程加快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人口不断增长,城镇化率显著提高。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73.6万人,占82.6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15.5万人,占17.37%。同六人普相比,城镇人口比重上升6.04个百分点,比全省高17.02个百分点,比全国高18.74个百分点。

(七)人口流动趋势更加明显,流动规模进一步扩大

随着发达地区的虹吸效应愈加强烈,以及劳动力加速转移等原因,人口流动规模逐渐增大。全市常住人口中,流动人口21.1万人,其中,省内流动人口18.7万人,跨省流动人口2.3万人,与六人普相比,流动人口增加16万人,增长.3%,省内流动人口增加10.8万人,增长.06%,跨省流动人口增加0.7万人,增长44.99%。

二、人口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一)常住人口减少。普查数据显示,鹤岗市常住人口减少16.7万人,十年间平均减少1.71%。主要原因:一是流动人口增加。受一批区域中心城市的崛起,使得人口的虹吸效应更加突出,加之交通网络快速发展使人们的出行更加便捷,带动城市之间的人口流动愈发频繁,促使全市人口流动加剧,十年间鹤岗市流动人口总量21.1万人,流动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为23.68%,比十年前提高了14.68个百分点,流动人口的数量大幅增长。二是出生率降低。生育水平的高低,既受政策因素的影响,也受经济、社会、文化因素的影响,后者的影响力在逐步增强。政策效应集中释放后,二孩效应逐渐减弱,受育龄妇女减少,婚龄推迟,生育观念等因素影响,出生人口回落,特别是年新冠肺炎疫情增加了生活的不确定性和住院分娩担忧,进一步降低了生育意愿,全市出生率由十年前的7.78‰降为3.52‰。

(二)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人口老龄化是现代化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尤其对资源型城市更加明显。普查数据显示,全市老年人口规模增大,程度加深。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1.7万人,比六人普增加6.3万人,人口占比上升了9.75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4.7万人,增加3.9万人,人口占比上升了6.24个百分点。60岁和65岁人口占比分别比全省高1.1和0.84个百分点,比全国高5.62和2.95个百分点。

(三)少儿、劳动年龄人口减少。受育龄妇女规模减少,和低生育水平的影响,全市0-14岁人口7.7万人,占8.69%,与六人普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13个百分点,少儿人口减少给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人口结构带来严峻挑战。15至59岁劳动年龄人口总规模为59.7万人,与六人普相比减少19.3万人,人口比重为66.99%,下降7.62个百分点。劳动年龄人口减少会使就业总量压力有所缓解,但就业的结构性矛盾将进一步凸显。劳动人口减少,促使产业结构和技术升级带来对高层次研发人员、高技能工人和创新型复合型人才需求增加,并且劳动人口减少,对城市的活力和消费水平产生影响。

三、推动鹤岗市人口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营造有利于生育的社会环境。针对我国人口发展形势,国家先后出台“单独两孩”“全面两孩”以及“三胎政策”等重大决策部署,全市应加大生育政策的落实和宣传,对适婚青年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转变生育观念;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减轻家庭养育压力,解决育儿家庭无人照看问题;进一步完善产假、父母育儿假制度,降低生育成本,对积极响应国家生育政策的公民予以奖励;完善用人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在女性求职、职务晋升等方面给予平等待遇,提高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

(二)应对老龄化挑战变新的发展机遇。面对全市人口老龄化问题,要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对冲人口老龄化的不利影响,变被动为主动。人口老龄化将带动健康医疗、养老服务等需求的增长,全市应推进和加快形成与老龄化相匹配的扶持政策和产业结构,加强对健康产业的财政支持力度;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和社会保障能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

(三)用劳动力“质”的提升来缓解“量”的下降带来的不利影响。劳动年龄人口是劳动力供给的蓄水池,与六人普相比,全市劳动年龄人口减少,要充分利用劳动力素质高的优势,增强职业教育和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多渠道引进人才,优化人力资本供给结构,提升劳动力供给质量,从更多依靠“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变,为鹤岗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重要的人力资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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